乌兰浩特市红十字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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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道  博爱  奉献

组织信息
机构设置

一、办公室

工作职能:负责会党支部、执委会和会机关日常服务保障工作,拟订全年工作计划,完善红十字会工作相关政策制度,承担党务、政务、事务、组织、人事、劳资、财务、安全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信息化基础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、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。


二、赈济部

工作职能:负责全市红十字赈济救援、人道救助、应急救护工作并拟制应急预案,统筹实施各类资金支持的人道救助项目,指导开展应急救护培训,承担组建全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伍并开展实战演练,采购备灾救灾物资,在自然灾害突发时组织开展红十字会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,承办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。负责开展和推动遗体、器官(组织)捐献,开展和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动员及表彰奖励等工作,承担造血干细胞、遗体和人体器官的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信息录入、人道救助、缅怀纪念等工作。


三、宣传与筹资部

工作职能: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、基层组织建设、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工作,推进红十字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建设,负责理事协调联络;承担全市红十字运动知识、国际人道法传播及红十字法规宣传、本级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平台建设、维护、管理,巩固、拓展和探索多元化长效筹资募捐途径,提升人道资源动员实力能力。


四、监事会秘书股

工作职能:承办监事会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,为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服务;负责组织筹备召开监事会各类会议,并起草会议纪要;围绕乌兰浩特市红十字会中心工作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;对乌兰浩特市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执行工作安排、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;协助监事会指导督促对各类捐赠款物和总会、区会、盟会分配的人道救助项目进行科学规范的组织实施,跟踪监督款物的接收、管理、分配和使用等情况;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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